前言:
您的公司符合勞動部《職業安全衛生法》的規定嗎?許多企業人資與工安人員在安排年度教育訓練時,最常遇到的一個問題就是:「我們公司到底需要配置幾名急救人員?」、「如果不派員工去受訓,會不會被罰款?」
社團法人台灣急難救護教育促進協會 (EREPA) 擁有專業的醫療與救護團隊,今天就帶您快速了解最新的急救人員法規,並提供最有效率的企業包班解決方案!
依據《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》第 14 條及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》第 287 條規定,雇主必須使勞工接受急救人員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,並指派其擔任急救人員。
這不僅僅是為了應付勞檢,更是為了在意外發生(如心肌梗塞、工安意外)的「黃金四分鐘」內,能有受過專業訓練的員工即時施救,大幅提升存活率,保障企業最重要的資產——員工的生命安全。
⚠️ 注意: 若經勞動檢查發現未依規定配置足額之合格急救人員,雇主可能面臨新台幣 3 萬元至 15 萬元之罰鍰。
很多人以為只要派一兩個人去受訓就夠了,其實法規對「各班次」都有嚴格的要求。配置標準如下:
事業單位勞工總人數 應配置之急救人員數量
50 人以下 每班次應至少有 1 名。
50 人以上 每班次 1 名,且勞工人數每增加 50 人(含不滿 50 人),應再增加 1 名。
💡 EREPA 案例解析:
假設一間台南的製造業工廠有 120 名員工,採早、晚兩班制:
該廠總共需要:1 (基本) + 2 (每超過 50 人加 1 名) = 3 名急救人員。
關鍵在「每班次」: 這 3 名急救人員不能全都在早班!早班和晚班都必須確保有合格的急救人員在場。
要成為法定的「急救人員」,不能只上一般的 CPR 講座,必須完成勞動部認可的完整訓練:
初訓(新取得資格): 必須完成 16 小時的急救人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,並測驗及格取得證書。
回訓(維持資格): 取得證書後,每 3 年必須完成至少 3 小時的在職教育訓練(回訓)。若逾期未回訓,資格將失效!
(註:若員工本身具備醫護人員資格或 EMT 救護技術員證照,可依法抵充急救人員資格。)
我們深知企業人資在安排員工外出受訓時,常面臨「排班困難」、「產線缺人」或「找不到合適梯次」的痛點。
台灣急難救護教育促進協會 (EREPA) 由醫師、專科護理師與專業救護員組成,除了提供基本救命術 (BLS)、CPR+AED 課程外,針對企業與學校的法定急救需求,我們提供:
✅ 企業/校園專屬包班: 專業講師團隊直接到廠/到校授課,省去員工舟車勞頓,時間安排最彈性!
✅ 實戰導向教學: 摒棄死板的念簡報,我們用最平易近人的口訣與實際操作,確保員工「敢救、會救」。
✅ 客製化情境演練: 針對不同產業(如科技廠、營造業、學校或長照機構)的高風險情境,提供專屬的急救應變教學。
👉 準備好完善貴公司的急救安全網了嗎?
不要等到勞檢或意外發生才行動!歡迎立即與我們聯繫,探討最適合您的培訓方案:
📞 聯絡專線: 0975-823-926
✉️ Email: erepa0926@gmail.com
💬 Line 官方帳號: @erepa0975823926